低价航空中的法律问题
2007-11-26 16:24:54
环球旅讯
字号:[大 中 小] 选择背景色:
我来说两句
春秋航空公司在热点航线上推出1元票价,曾经被济南市物价部门处罚15万元。如今,该家航空公司又一次推出1元机票,并宣布争取在2008年机票平均价格比市场价格降低46%。
春秋航空公司的低价经营策略,不仅使民航部门陷入尴尬境地,同时也使价格主管机关面临空前的法律难题。根据我国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11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。
《价格法》第14条更是明确规定,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,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,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是不正当价格行为,应当受到行政处罚。
问题的关键就在于,任何经营者的低价倾销行为,都是为了“排挤竞争对手”。在市场份额相对稳定的情况下,降价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促销手段。降价的结果当然会“损害”“其他经营者”的利益,但法律的功能就在于甄别行为的合法性,如果因为“排挤竞争对手”从而导致其他经营者的利益减少,因而认定竞争者的定价为违法行为,那么,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根本无法发挥作用。
所以在法学界,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,着重考察经营者的价格是否低于成本,如果价格低于成本,对于经营者自身而言,也将无利可图。但管理学家与法学家的区别就在于此。法学家只是静态地看待价格问题,而管理学家则往往从动态的角度分析价格问题。
从表面来看,春秋航空公司推出低价机票,在单位航班上出现了严重的亏损,但是,如果取消航班,那么非但无法减少固定成本,企业的信誉也将因此而遭受巨大损失。更重要的是,春秋航空公司的机票价格虽然很低,但由于春秋公司实行了航空运输与旅游服务相结合的经营模式,在航空运输环节推出低价机票,恰恰能够吸引更多的旅游者,而这样一来,春秋公司就能在旅游环节获取高额盈利。
- [资讯] 美国大陆航空的成本哲学 2007-11-26
- [资讯] 南航与马来西亚航空签订代码共享合作协议 2007-11-26
- [资讯] 东航欲借助新航扭亏长途航线 2007-11-15
- [资讯] 东航国际航线服务将引入“新加坡标准” 2007-11-15
- [资讯] 国泰航空连夺三个亚太区重要奖项 2007-11-15
- [攻略] 美国拉斯维加斯尽致挥杆 豪华游轮享受奢华假期 2007-11-15
| ·追赶北京美丽秋天 | ·豪华VIP云南旅游自由人 | ·德国:千种选择国度 | ·澳大利亚:海洋阳光世界 |
| ·瑞士:烽火中的乐土 | ·芬兰:北极圈内圣诞节 | ·韩国:德寿宫景区 | ·印度:泰姬陵景区 |
相关线路推荐(国内) |



